選擇﹝註1

列志佳

我記得讀中學預科時,打算在畢業後考入數學系,讀我喜歡的數學。可是,當時身邊有人很語重心長地勸我:「讀數學,你要想清楚啊!讀完做甚麼呢?你會否選擇過其他更熱門的學科呢?」

 

我當時其實未確定將來做甚麼,亦無想過做老師,只是想在大學讀我喜歡的科目,所以我最終無改選科志願。事隔多年,我仍然無悔當年的決定,因為我愈來愈覺得有機會學習自己心愛的學問,是非常難得的,當中所得到的喜悅和滿足感極為寶貴!絕對無法用金錢來衡量!

 

在中學階段內,大家最少有兩次要作出重要的決擇!一次在中三,要選中四時讀的科目(下星期便會舉行第五屆的中三選科周)。第二次在中六,決定中學畢業後的去向,選讀甚麼大專課程呢?

 

在作出選擇時,最重要考慮甚麼因素呢?興趣?能力?出路?家人的建議?無可否認,以上各項都要一併考慮,每人亦有不同的價值觀和次序。時代不同,也可能會有變化。但如果要我選最重要的一項,我仍會像當年般,首選興趣!

 

有興趣的話,你自然會有很大的動力,自發去讀好該科。有興趣的話,你自然會硬著頭皮去解決各項困難,廢寢忘餐!你更加會心甘情願地為了該科而犧牲其他事情!所以,我仍然認為興趣最重要!

 

最後,想和大家分享錢穆先生在「擇術與辨志」一文內所寫的一段說話,我十分喜歡:「譬如你若具有音樂天才,你能成為一個第一流的音樂家,其意義價值,便遠勝於你勉強所難,而成為一個第二流或第三流甚至更以下的醫生或律師。醫生與律師,同樣對社會有貢獻,但你不能把你自己內在的最高可能表現發揮出來,在你是埋沒了你的音樂天才,而在社會上又無端損失了一位大音樂家,那纔是大可惋惜的一件事。」﹝註2

 

深盼大家將來在不同階段選科時,都能有明智的決定!

 

1:本文為17-1-2013早會講稿。

2: 節錄自錢穆(1982)。《中國學術通義》,頁345。臺北市:臺灣學生書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