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緊良機

列志佳

「多謝你俾機會我!」我在卸任前,聽過數次這句話,多出自在我任內所聘請的老師。其實是否聘任一位老師乃集體決定,一般也涉及相關的副校長和科主任,而且當中定與其自身的努力有關,何須向我致謝呢?不過,他們那份由衷的謝意,我是完全感受得到的。

 

在一生之中,如有別人給予自己工作、晉升,甚至其他發展機會,不論對方是恩師、上司、同事、朋友……,一般也會心存感激。對於較念舊的人,更可能將之永藏心裡,終生不忘。

 

那麼,若自己犯錯,對方給予改過的機會,那份恩情不是同樣值得紀念嗎?假如涉及的不是一時的過失,而是一生的罪債,情況又如何呢?

 

其實,我們均是罪人,本該死在罪惡過犯之中,幸得主耶穌基督為全人類釘死在十字架上,代我們贖罪,我們才可以白白﹝註1得救,蒙赦免,得永生。他日屬主的人在天家見主面時,相信也會對深愛我們的主耶穌說聲:「多謝袮俾機會我!」﹝註2

 

1:正如在本文首段中提到,見工成功與否,或多或少與其努力程度有關。但救恩卻不同,是白白得到的,並非靠行善積德而得,全是恩典!

2:即使機構願意給予應徵者聘任機會,也要此人接受,方能正式受聘。同樣地,主耶穌給予全人類得救的機會,也要人「抓緊良機」,謙卑地承認自己是罪人,接受主耶穌為救主和生命之主,方能「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」(約316下)。否則,縱有機會,卻不珍惜,最終只會後果自負,到時後悔莫及,何等悲哀!

6-2-2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