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此顧念
列志佳
曾經有老師表示某同事經常在放學後難以聯絡,言下之意,覺得對方不該如此。我聽後,明白這位老師在工作上會有不便,但我不認為那位同事有所不足。
在下班後(特別是在晚上時段)應否發放或回應與工作有關之訊息﹝註1﹞呢?看法見仁見智,但有部分同事的確甚為介懷!﹝註2﹞其實校方一般難以「劃線」,界定在晚上甚麼時候不可向同事發訊息﹝註3﹞,大家應彼此尊重下班後的私人空間,並自行作出調節。
筆者當年曾提醒老師,若要在較晚時間發放訊息,必須格外留神﹝註4﹞。除非屬緊急事項,否則不應再以「即時通訊軟件」向同事發出,以免打擾他們。老師們日間的工作已非常繁重,讓他們能在放學後休息,實在合情合理!萬一遇上突發而重要之事,當然另作別論,深信同事們也會理解。
其實除了「即時通訊軟件」外,老師們如有需要,大可在不趕急的情況下,於晚上以電郵與同事聯絡﹝註5﹞。電郵有別於訊息,對方是心甘情願登入系統內查閱的﹝註6﹞,完全不會有被干擾的感覺。
「組長晚上傳訊息過來,難道我可以不處理嗎?」
「我晚上要照顧兒女,可惜仍有同事發訊息給我,我實在難以兼顧!」
「我試過在晚上十一時後收到同事傳給我的訊息,讀後發覺竟是談及數星期後的事,內心即時生出莫名的憤怒!」
「手機顯示某同事傳來了訊息,我可以不讀嗎?我若不讀,又怎知是否有急事找我呢?會否學生有事?但我一旦花時間閱讀,即使無精神回覆,亦已感到煩擾了。我很倦,很想休息!既然並不迫切,他何不在翌日上班時才與我聯絡呢?」
「唉!部分同事較性急,只顧盡快處理自己手上的工作,這麼晚還發出訊息,不太理會對方,會否不太合宜呢?」
以上的心聲十分真切吧!本港有很多教師的工作壓力已極為沉重,深盼同事間能加以體諒,盡力讓對方在放學後得以喘息,不因自己一時之便,而令別人百上加斤!
請緊記:「若不急,停一停,等一等!」
註1:下文「訊息」一詞均指「公事上的訊息」。
註2:當然也有同事並不介意。
註3:畢竟學校事務繁多,偶爾也有突發事,故宜保留一定彈性。
註4:筆者覺得一般在晚上六時許開始,已要特別留意了,不應再抱著上班時的心態,可以很自由地發訊息。
註5:本人認為在放假期間,若老師需要處理非緊迫的事務,亦宜以電郵與同事聯絡。
註6:筆者當年所用的電郵系統,不會通知使用者已有新電郵,故有別於使用「即時通訊軟件」時的情況。
21-3-2024